心頭理曲強詞遮,直欲欺官行路斜,一旦醜形臨月鏡,身投憲網莫咨嗟。
莫興訟、勿求財、病有崇、行人回、婚宜慎、難信媒、行正直、免兇災。
此簽主有瞞心昧己之事。官非口舌之災。始時诪張為幻。希圖幸勝。一旦水落石出。機關破露。致遭刑憲之累。自作自受。理所應得。復自嗟嘆何益乎。凡有機事機心。及早悔悟免禍。
理曲詞遮。明明不循道理。虛言粉飾。是自欺也。更欲欺官行邪。乃是健訟鬥詐之謀。則欺人矣。總之皆是欺天。天鑒不容。醜惡自露。臨月鏡。言如月之光明。鏡之澄徹。豈有遁形乎。於是法律不容。自投罪網。害人終自害。悔無及矣。人慎毋墜此孽障哉。
雖然心裏知道理由不夠充份,但仍然以花言巧語在遮飾,此種個性易惹官非,就算在公堂之上,照樣自圓其說,欺官騙上,並非自認有理就會贏,畢竟夜路走多了,還是會露出馬腳,可以騙別人,但無法騙自己,一旦事跡敗露之後,所有罪刑都原形畢露,總會受到法律的製裁,到時不必怨嘆。如果能從現在起有所改變,以真心相待,相信必可免除一場牢獄之災。
心邪理曲、飾詞欺公、明鏡照破、必致終兇。何如退步、正直是從、庶免其禍、可保厥躬。
訟累皆由自己招、十場煩惱九場焦、不如退步求安靜、只把明香向佛燒。